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解决方案 > 婚姻家庭 > 可撤销的婚姻 > 受胁迫的婚姻
受胁迫的婚姻
发表时间:2016-01-18 浏览次数:459

受胁迫的婚姻

导读

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只能限于因胁迫而结婚,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婚姻。以下内容是关于婚姻被胁迫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解决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们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条 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情形解读

从法条中可以看出,可撤销婚姻的事由只限于因胁迫而结婚的情形,撤销机关是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本条法律保护妇女的权益,妇女在社会的地位中往往处于弱势,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女性,受胁迫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婚姻。如果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法律考虑到其人身受到限制,所以另行规定了恢复人生自由之日开始对时效进行计算。

撤销权人

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撤销时间

上述法条中规定的一年,司法解释有注明,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请求权人行使撤销婚姻请求权的期间是除斥期间,就是说,权利人在这个期间内如果不行使权利,法定期间届满,就会发生该项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请求权人不能请求撤销其婚姻,只能通过离婚来解除其婚姻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权利的行使是有明确的时间规定的,如果权利人知道有该项权利,而不积极主动的去行使,而是消极被动的等待,时效届满失去该项权利,那么我们可以看做是权利人对其享有该项权利的放弃,放弃之后法律则不再保护,如果权利人事后在想要行使此权利,则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处理了。

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

网名“我太美丽”的22岁女子张某与网名“我是男神”的24岁男子李某在网上聊天后产生好感,随裸聊,李某私自将张某裸聊的镜头保存,后要求与张某结婚,张某不同意,李某威胁如果不结婚就公布裸聊镜头,张某只好同意结婚并办理了登记。

案件分析

本案中李某以裸聊镜头威胁张某结婚的行为,符合婚姻法可撤销婚姻中的情形,张某可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撤销婚姻。

解决办法

第一步: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办理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有管辖权)

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第二步:当事人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第三步:等待机关受理关撤销申请

1、查验上述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3、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

4、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第三人代申请人填写。

第四步:批准或撤销

1、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2、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 (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3、婚姻登记处应当将《 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4、婚姻登记处对不符合撤销婚姻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撤销原因,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法律攻略

  • 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受胁迫的婚姻”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延伸阅读

受胁迫的婚姻

相关资讯

离婚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3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