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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表时间:2016-04-28 浏览次数:57

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导读

因为房改房是具有福利性的政策房,它的人身依附性很强,所以夫妻离婚时,房改房分割具有特殊性,不能按照商品房的方法进行分割。离婚时房改房可以参照以下建议进行分割。

概念解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以一方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该房产不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离婚时,夫妻一方对房屋的出资,可以按照债权进行处理。

备注:房改房,是指带有福利性质的政策房,购买房改房的职工通常享受了工龄折扣、付款折扣及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因此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房改房的产权转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参考案例

李某和王某结婚2年后,李某的父亲可以购买房改房,于是夫妻二人出资50万购买,房屋登记在李某父亲名下,今年王某提出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本案例中,李某和王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该房产,同时,该房产是用李某父亲的名义购买的,属于借名购房。我国不动产(房屋)采用登记主义,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除非有其他证据推翻的。在该案中产权登记在李某父亲的名下,应该看做是李某父亲的房子。所以,王某无权要求分割该套房屋,但是购买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王某的债权,王某有权主张李某赔偿其购房所支付的本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解决方法

解决流程图

温馨提示:

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以一方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如果离婚时就该房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通过诉讼要求分割的,法院通常会按照债权进行处理。

法律攻略

  • ⑴受理费:¥ 50-300/件

    ▲涉及财产分割:

    ①财产小于等于20万的,不另行收费;

    ②财产超过¥ 20万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⑵申请费: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进行交纳:

    ①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不超¥ 1000元的,¥ 30/件;

    ②超过1000-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③超过1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注: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 ▲原则: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例外:

    注意: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得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 1.离婚起诉状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

    3.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4.相关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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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5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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