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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实用新型的专利的授权条件
发表时间:2015-11-29 浏览次数:310

发明、实用新型的专利的授权条件

导读

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需要具备一定的授予条件。发明和使用新型需要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这三个授予条件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概念解读

发明和实用新型要申请专利的保护,需要具备一定的授予条件:

1. 新颖性,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有新颖性,需要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①不属于现有的技术,要申请的发明或者使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不属于公众所知的技术;

②不得抵触申请,一项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同时也没有记载在飞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日以后公布的额专利申请文件中。

注意: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 创造性,法律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发明需要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只要需要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需要有突出的进步。

3. 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使用新型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同时,该技术能够产生较好的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技术效果。

法律依据

《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解决方法

法律攻略

  • 1.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著作权侵权诉讼由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人名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以下材料:
    1.原告是公民的,应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准确的户籍材料;

    4.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被告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询工商局企业注册资料复函(企业信息咨询复函)。
    5.书面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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